利用多种手段与方法,通过对海域自然环境概况、污染源、海洋环境、海洋生物、水质及底质、潮间带等情况的调查,对海洋环境现状做出准确判断,确定环境污染因子,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解决海洋环境污染问题。
确定调查海域的范围时,通常需要考虑下述两个方面的要求。
(1)现状评价的范围。向海距离由海图0 cm等深线处延1~2 km。底形坡度较小的海域取下限,坡度较大的取上限。在此范围,污染物经过稀释、扩散、迁移,一般均有可能达标。顺岸距离一般应不小于一个潮周期内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更大水平距离。距离大小需视该项目所在地的潮汐类型、潮流强弱等因素确定。
(2)影响评价的范围。水质模型是在计算潮流场的基础上建立的。潮流模型的计算域一般较大,如对于海湾常将整个海湾作为计算域,对于开阔海域的计算范围,要求不同水界位相调和常数的差别要足够大,否则难以建立潮流模型。
调查断面和站位设置
(1)三级评价的调查断面和站位设置。现状调查断面和站位设置,原则上应覆盖污染物排入后的达标范围。断面方向大体上应与海岸垂直,在拟建排污口和范围内的主要排污口应设主断面,在主断面的外侧设辅助断面,一般可设3~5个断面,每个断面设置3-5个测站。调查项目的站位设置尽可能一致。
(2)一、二级评价的调查断面和站位设置。为了建立水质模型,除三级评价范围内的调查断面和站位外,计算域内主要排污口应有测站,以便建立污染源输入和水质之间的响应关系一同时,应设置较为均匀的覆盖整个计算域的水质测站,测站数目以能反映计算域内浓度分布的趋势为宜,以便检测和调整已经建立潮流模型。